学校名称:西安秦陵文化艺术高考学校
学校地址:西安市临潼区陕鼓大道芷阳路上行1000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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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为教学区购买的电暖器是供正常教学上课期间的取暖设施,为了保证集体取暖安全,学校特制定以下管理条例。
1、教学区电暖器正常取暖时间为正常教学上课期间使用,其余时间均不能开启,否则学校将追究其区域管理负责人责任以及当事人责任,当事人将处于50元罚款。造成不安全事故情节严重者,开除离校。
2、每一个教学区域的管理负责人为安全取暖第一负责人,必须叮嘱值日生及琴点上的学生,人走关闭电暖器并断开电源,出现安全事故及损坏取暖设施在没有追究出当事人的情况下,区域集体成员负责照价赔偿,并每人处于50元罚款。区域负责人如包庇处于100元罚款,并终止这个区域的取暖。
3、电暖器置于区域固定位置后,任何人不得随意挪动电暖器。如有私自挪动学校将处于20元罚款。若由于挪动出现不安全事故,除追究责任外,学校处于50元罚款。情节严重者,开除离校。
4、区域内每个成员有责任并有义务爱护取暖设施,不得随意破坏取暖设施。
5、区域所有成员均不得在电暖器上烘烤食品、衣物等易燃物品,发现一次处以50元罚款。并写出检查。如在未查出当事人的情况下,区域集体成员处以50元罚款。并区域负责人写出检查。
6、严禁在电暖器表面乱刻乱画、随意拆卸电暖器,严格按照取暖器说明操作,否则出事或损坏电暖器,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。如发现电暖器表面上有划痕或损坏,在未查出当事人的情况下,区域集体成员处以50元罚款。
7、严禁围绕电暖器闲聊,早上、中午、傍晚吃饭期间严禁开启教学区域内任何取暖设施,否则发现一次终止该区域冬季取暖。并对当事人处罚50元罚款。
8、如有特殊情况(比如:开会、音乐过台等)经学校负责人同意后在执行。否则发现一次处以50元罚款。
9、若遇天晴、温度升高、中午期间不能使用电暖器。请自觉节约能源。
以上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,望学校班主任及班干部配合,搞好学校教学区冬季取暖。
秦陵文化艺术学校